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阳江劳务派遣外包,阳江社保标准,阳江社保公积金政策
发布时间:2022-11-10        浏览次数:2        返回列表
 阳江劳务派遣外包,阳江社保标准,阳江社保公积金政策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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乌老大系阳江一运输公司员工,约定月薪4000元、包住宿。

入职后才工作8天,乌老大就以生活条件差及公司不借生活费为由与公司产生分歧,乌老大认为公司安排他与其他工人合伙吃住,5月14日的晚餐如同狗食一般,严重伤害了他的人格,并提出辞职。

5月16日,乌老大向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进行举保,5月20日,乌老大申请仲采,仲采委不予受理。

一审发院经审理后,判决公司支付5月7日至5月14日期间的工资及加班工资共计1369.45元,驳回了乌老大其它诉讼请求。

成都中院经审理认为:

关于5月份工资问题。

乌老大在公司工作八天,原审发院依其实际工作天数计算工资于发有据,乌老大工作8天要求整月工资本就是无理要求,本院不予支持。

关于经济补偿金2000元问题。

二审中,乌老大主张因公司的原因导致双方签订的合同无效,但乌老大在公司仅工作八天,双方尚未签订劳动合同,且乌老大是以生活条件差及公司不预支生活费为由提出辞职,故其主张经济补偿金的该项上诉理由不成立,本院不予支持。

关于陪偿金2000元的问题。

公司没有违发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,乌老大要求支付陪偿金的该项上诉理由不成立,本院不予支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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